液压胶管储存需要了解一些相关的知识,下面我们来看看需要注意哪几点:
(一)胶管的贮存期应尽可能短,一般散装胶管最长为4年,胶管组合件最长为2年,应遵循“先进先出”的原则。
(二)胶管贮存时,应按不同的品种规格分别放置,并明确标示以防混乱。
(三)胶管应贮存在远离阳光和强的人工光源的暗处,应尽可能在松弛状态下存放,内径在76MM以上的胶管一般应平直存放。 (四)胶管如需堆放时,其堆放的高度应限制在底部胶管不产生永久变形的程度。并应在储存期间经常“倒垛”,一般每季度不少于一次。且管体上严禁堆放重物,以防外力挤压和受损。
(五)贮存温度应在0~35ºC之间,最好在15ºC左右。胶管存储期间,温度不应超过50ºC或低于-30ºC,也不应有反常的波动。当贮存区附近有热源时,其与热源的距离应满足上述要求。储存中的相对湿度最好不要超过65%。
(六)贮存区内不应有可产生臭氧的设备,如汞蒸气灯(管),高压电设备、电机或其他可产生电火花(电荷)的设备。
(七)贮存区附近不应有可产生电场或磁场的设备,以防电磁场的变动或波动在金属接头内产生感应电流,使其生热。
(八)专用胶管(如输,吸食品用胶管等)的储存过程中除需遵守上述要求外,还应保持管体清洁,以防胶管被污染。